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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正「雲林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文書處理作業規範」,並自即日起生效;另「雲林縣政府總收發文標準作業流程」、「雲林縣政府公報編輯發行要點」、「雲林縣各機關文書用具及處理標準刻製一覽表」自即日起停止適用,請查照。

刊登日期:2016/6/20
發文日期:2016/6/20
發文字號:府行文一字第1052902416號
主旨:修正「雲林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文書處理作業規範」,並自即日起生效;另「雲林縣政府總收發文標準作業流程」、「雲林縣政府公報編輯發行要點」、「雲林縣各機關文書用具及處理標準刻製一覽表」自即日起停止適用,請查照。
說明函: 一、檢送修正「雲林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文書處理作業規範」1份。
二、本案另載於「雲林縣政府」─「行政處」─「公務公告」網站及「雲林縣政府公文管理資訊系統」─「相關連結」─「公文系統服務平台」。
正本:本府各單位、本府所屬一級機關、本府所屬二級機關、本縣各鄉鎮市公所
副本:本府計畫處資管科、本府行政處法制科、本府行政處文書科(請刊登公報)
附件:
  • 雲林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文書處理作業規範
  • 文書處理作業規範封面